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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星期五一大早就到文化中心辦理「一證通用」,這樣以後到台中市各大圖書館借書,只要同一張借書證就好了。而且還可以不分館別,每次可以借閱15本書籍,還能「跨館還書」這就屌了吧!

(我還是每個月都至少會買到兩本書,但是兩本書很少,一下子就看完了,如果一個月要買到十幾本書,我老公應該會翻臉吧,嫌我花錢花太兇。)

 


  政府的服務越來越週到了,強烈建議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去辦理。我一直是個重度閱讀者,可能是因為長期閱讀大量書籍的關係,我讀的速度很快。以前一張借書證一次只能借6本書,根本就不夠,每次在圖書館都覺得很難取捨,好書很多,每本我都很想看,而且一次6本我就需要常常跑圖書館,這樣很麻煩。所以我有3張借書證,一張我老公、我妹和我自己的,這樣我一次就可以借18本。

(嘿嘿嘿,這樣應該不違法吧,又沒有規定一定要本人才可以借閱)

 


  小時候,還曾經因為愛看書,被老師處罰。話說小四還是小五的時候,我們學校剛成立新的圖書室,哇~我第一次走進去時,簡止驚為天人,這是人間仙境吧。我覺得我都快不能呼吸了,每個書櫃上滿滿的都是書耶!我真想賴在這邊不走,乾脆搭帳篷好了。可是每次閱讀時間都只有一個小時,而且還是老師帶全班去才可以,不能在下課時間自由去看書。

 


  有一次老師說教學進度超前,我們可以有一節不用上課,看我們想要做什麼都可以。所有的男生都說要到操場打躲壁球,切~ 我最討厭打躲壁球了,男生下手一點都不留情。而且我好想去看書喔。所以我鼓起勇氣,跟老師講,可不可以想打球的去打球,想看書的去圖書室。結果我老師突然臉一沉,粉不爽的說:「這麼難搞定,那都不要好了。全班拿出數學練習簿,寫好拿來我檢查。」

 


  哇,也太狠了吧,老師。您快別這樣啊,我心裡一直OS,你又不是女生,怎麼也會有突然情緒反差這麼大的問題,那個來嗎? 還是更年期到了。不管是怎樣,我的命運就這麼被判定了。同學都好生我的氣,拿練習簿去給老師檢查時,有些男生還會一直猛踢我的桌腳。我覺得好受傷喔,我又不是故意的,我只是想去看看書嘛,就像你想打球的心情是一樣的。我怎麼知道老師會熊熊來這一招。以後老師問什麼,我再也不敢有任何意見了。

 

 

  後來到了國中時候,我才知道學校附近有省立圖書館。真好,雖然聯考壓力很大,而且前段班(對,我那個年代還有分,這樣大家就知道我的年記不小了)的功課重得不得了,我睜開眼睛就是讀書做數學習題、背英文國文歷史地理……,然後到晚上作夢時,可能都還會夢到我老師碎碎唸,要我們認真讀書。即使如此,我還是「偷偷地」閱讀所謂的課外讀物。應該有把整個圖書館的文學書籍都看完了吧。

 

 

  我心裡一直有個很美好的記憶,那是在我剛上小學一年級時,學校開始教ㄅㄆㄇ。下午放學回家後,我最喜歡拿起報紙,學大人一樣看報紙。當然我只能讀有注音的兒童文章啦。然後我阿公阿嬤就會坐在我旁邊,很歡喜的看著我讀報紙,兩個人會很開心的一直笑,用台語跟我說:「阿孟X啊,有夠厲害喔,自己會看報紙了。」他們在旁邊坐時,我阿公老愛放屁,而且很大聲,阿嬤會笑他說,放小聲一點啦,不要吵到我讀書。我們就會一起大笑阿公的屁很臭。有時候,阿公阿嬤還會要我唸出來給他們聽,因為他們自己看不懂,小小的心靈會覺得很驕傲,可以幫阿公阿嬤做一點事。

 

 

  剛到圖書館又借了許多書回來,現在我讀書很光明正大,工作所需嘛,要多充實自己,譯文才能不斷提升進步,這是譯者應該下的功夫。老公也不會覺得我都不做家事(事實上,所有的家事都是我做的啦,一級台傭),只是坐在沙發上當懶蟲。

 

 

  老話一句,很感謝宇宙為我安排的新路,工作結合興趣,人生真美好~ 呵.png  

  



 

 

 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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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孟妮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